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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续签需求量及京津冀“3+N”冠脉药物球囊医用耗材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1 11:0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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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药采中心字〔2023〕42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1-1)》《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办发〔2022〕4号)及《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意见》(京医保发〔2020〕34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平稳运行,自治区开展人工关节续签需求量填报及冠脉药物球囊历史采购数据、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填报方式

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和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7059),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填报人工关节续签需求量和冠脉药物球囊历史采购数据及采购需求量。各盟市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可使用原有账号登录。新增或无法沿用原账号信息的医疗机构账号,由各盟市将汇总医疗机构名称等相关信息,报送至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进行统一新增。

三、填报原则

(一)参加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医疗机构,直接填报人工关节续签需求量,各医疗机构对各中选企业同产品系统类别的续签需求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协议采购量(如低于需填报理由并由盟市医保单位审核),允许续签需求量在同企业同产品系统类别的不同中选产品间调整。如续签需求总量高于中选产品全国的年最大供货量,企业无法完全供应的,按比例调整,无法供应部分医疗机构可选择其他中选产品。

(二)自治区2021年、2022年有使用冠脉药物球囊医疗机构,汇总并填报本单位2021年、2022年使用的冠脉药物球囊医用耗材的HIS系统实际使用总量、HIS系统实际使用总金额及历史采购数据(包括历史采购单价和对应采购量,具体到规格型号)。参照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冠脉药物球囊医用耗材产品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具体到规格型号。

四、填报时间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时—8日17时;盟市医保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17时。

五、注意事项

   (一)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提交盟市医保部门审核,各盟市医保部门需保证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质量,确认无误后提交自治区医保部门。

   (二)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数据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数据填报盖章件。

   (三)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填报采购数据,在规定时间,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3年2月28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