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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7 17: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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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药采中心字〔2024〕109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IVDLM—2023—01)》要求,自治区开展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单位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填报方式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通过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信息系统(登录地址:http://sjsb.ahyycg.cn/reporting-quantity/Login)开展。具体操作方法见系统内的操作手册。

三、填报时间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5月24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

(二)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完成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严格落实按规则自主选择待分配量的要求,确认约定采购产品和采购量。


附件: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量分量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5月17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