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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7 16:5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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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药采中心字〔2024〕114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要求,自治区开展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单位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填报方式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 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填报”)进入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在“协议采购量确认”栏目完成相关操作。

三、填报时间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6月4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盟市要深刻认识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 接续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协议采购量的确定工作。要落实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选择剩余量的要求,分配的产品系统及协议采购量均需医疗机构确认,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

2.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完成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严格落实按规则自主选择待分配量的要求,确认约定采购产品和采购量。

附件: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5月27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