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3〕261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开展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确定协议采购量的途径
(一)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登录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填报”)进入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在“协议采购量确认”栏目完成相关操作。
(二)为做好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国家组织召开工作培训会。各盟市医保部门及相关医疗机构可在浏览器中输入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l/olQv4en7y5rB入会,也可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填报”)进入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在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耗材填报系统的首页点击相关链接入会。会议重要,请相关单位派员准时参会。
三、时间安排
线上培训:2023年12月19日(周二)10:00。
填报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月26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盟市及相关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协议采购量的确定工作。要落实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选择剩余量的要求,协议采购产品和采购量均需医疗机构确认,指导医疗机构选择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
(二)各盟市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应要求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分配,严格落实按规则自主选择待分配量的要求,确认约定采购产品和采购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4904515
附件: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