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19〕4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便函》(内卫计药政函〔2019〕141号)要求,短缺药品信息将通过卫生直报系统进行报送,原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短缺药品上报系统于2019年3月18日停用。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3月18日
内药采中心字〔2019〕4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便函》(内卫计药政函〔2019〕141号)要求,短缺药品信息将通过卫生直报系统进行报送,原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短缺药品上报系统于2019年3月18日停用。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