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0﹞7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免疫规划疫苗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目前新的平台已经投入使用,原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二类疫苗采购系统于2020年5月25日停用。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停用原内蒙古自治区二类疫苗招标采购平台的函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5日
内药采中心字﹝2020﹞7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免疫规划疫苗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目前新的平台已经投入使用,原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二类疫苗采购系统于2020年5月25日停用。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停用原内蒙古自治区二类疫苗招标采购平台的函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