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0﹞206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各医疗机构已完成中选产品首年协议采购量确认,为使中选结果在我区顺利执行,便于医疗机构使用。自治区计划组织召开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座谈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传达国家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精神
2.医疗机构和中选产品生产企业座谈。
二、参会要求
1.中选产品生产企业需提前自行选定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填写“中选产品配送企业信息表”,鼓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已有自治区药采系统账号配送企业使用原有账号,新增配送企业账号由自治区药采中心发放。企业领取账号后登录“医药采购网”维护企业资质信息,审核通过后开通配送功能。
2.为使会议顺利进行,沟通充分,中选产品生产企业需提前准备会议材料,包括产品质量、履约配送能力、伴随服务措施等。
三、参会人员
1. 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生产企业(国内一级代理企业和投标企业视为生产企业)(附件1),每个企业不超过3人。
2. 与中选产品生产企业签订配送协议,承担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在自治区配送的经营企业,每个企业不超过1人。
3. 部分盟市采购管理部门、部分医疗机构心脏介入手术专家和医用耗材采购部门工作人员。
四、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2日,21日报到,23日离会。
2.会议地点:内蒙古春雪四季酒店(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路南马神庙街30号)
酒店电话:0471-6370183
五、其他事项
请各企业于12月21日前将《配送企业信息收集表》(附件2)和会议回执(附件3)发送至填写完成后发至nmgycqxk@163.com邮箱。
联系人:高雅 联系电话:0471-4930595
附件:
1.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企业名单
2.配送企业信息收集表
3.会议回执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