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药采购网 > 通知公告 > 耗材

关于澄清部分耗材产品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1 16: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字体:  中 
分享到:

内药采中心字〔2024〕27号

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我区开展医用耗材挂网工作期间,接到对锐适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相关产品投诉材料,被投诉企业须对投诉事项进行澄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澄清内容

耗材产品澄清列表(详见附件1)

二、澄清要求

(一)企业如接受投诉价格,应在指定时间自行维护价格,维护价格应与被投诉价格一致,并上传澄清说明和相关佐证资料。

(二)企业如对投诉内容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证据和佐证资料。递交澄清材料包括:业务受理表(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澄清说明、挂网产品价格申报表(附件3)和相关佐证资料,澄清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三、澄清方式

(一)价格维护:企业登录“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专项业务”—“价格调整”填写价格信息,澄清材料以PDF的格式上传,多项内容需制作为一个PDF文件

(二)递交材料:企业登录“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专项业务”—“医用耗材挂网价格澄清”,以PDF的格式上传澄清材料,多项内容需制作为一个PDF文件。

四、受理时间

2023年2月1日—2023年月2月5日。

五、其他

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澄清的,在不影响临床供应的情况下,将暂停相关医用耗材产品挂网资格,企业违规行为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0版)》处理。

联系方式:0471-4907267  孙老师

附件:1.耗材产品澄清列表

    2.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业务受理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挂网产品价格申报表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2月1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