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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4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挂网产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3 15:1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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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药采中心字〔2024〕38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文件要求,现将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信息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企业申报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信息。申报企业登录内蒙古医药采购网—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系统—动态调整管理查看公示信息。

二、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3日至2月29日。

三、其他事宜

(一)各有关企业若对公示信息及产品价格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资料,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不按要求递交的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材料:业务受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情况说明和相关佐证材料。

(三)递交方式:相关企业登录网上业务办理系统—耗材产品申报业务申投诉递交申投诉材料。未领取CA证书的企业可现场递交材料。

(四)公示期间接到的申(投)诉材料集中处理,届时将通过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公布办理结果。

四、联系方式

0471-4919735(资料受理)

0471-4930595(业务咨询)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19号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2月23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