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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企业信用评级事先告知书和递交申辩材料的通知(2024年耗材企业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4-02-21 17:1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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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药采中心字〔2024〕35号

相关企业:

针对医用耗材产品在挂网工作中被投诉的情况,我中心开展了投诉澄清工作。锐适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存在未如实提供价格信息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澄清要求进行响应等有悖诚实信用的情况。现依据《关于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0〕214号)有关规定,对锐适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开展信用评级工作。企业接收查阅信用评价处置事先告知书后,可核对更正信息、提出申辩意见。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及企业

锐适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附件1)。

二、接收告知书

告知书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下发。自发出告知书之日起即视为送达,请及时登陆系统点击查看。

三、递交申辩材料

企业对信用评级所依据的事实不成立、信用评级结果与 所依据的事实不符、以及对信用评级适用的裁量基准存在异 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正式提交书面申辩意见,说明申辩理由,提供相应证据,提出更正建议。在申辩期间也可对照《主动修复信用措施和裁量基准对应关系表》采取相应修复措施。

(一)递交材料包括:业务受理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申辩情况说明书(企业自拟)、相关佐证材料、信用修复报告(企业自拟),以上材料逐页加盖公章。

(二)递交方式:CA 用户登陆“医药采购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点击“信用”模块,在“企业申辩”中以 PDF 的格式上传材料。

(三)受理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月27日。

四、其他

咨询电话:0471-4966924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 19 号

附件:1.涉及企业及产品名单

      2.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业务受理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2月21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