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4〕74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要求,现将2024年1月16日至3月15日期间申报药品价格联动结果予以公布,其中对国家监测价格有异议的药品暂不公布,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监测价格调整结果执行。
药品价格联动结果于2024年4月3日执行。各相关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于2024年4月3日登录药品招采子系统挂网目录查询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4月2日
内药采中心字〔2024〕74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要求,现将2024年1月16日至3月15日期间申报药品价格联动结果予以公布,其中对国家监测价格有异议的药品暂不公布,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监测价格调整结果执行。
药品价格联动结果于2024年4月3日执行。各相关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于2024年4月3日登录药品招采子系统挂网目录查询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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