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2〕30号
各相关企业:
针对医用耗材挂网工作中相关投诉举报情况,我中心开展了投诉澄清工作,部分企业存在未如实提供价格信息及未澄清等有悖诚实信用的情况。依据《关于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0〕214号)有关规定,将对相关企业开展信用评级工作,现就领取信用评级事先告知书和递交申辩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参与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部分企业(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领取告知书。
1.领取方式:企业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和《邮寄信息表》(附件3)发送传真至0471-4930516后统一安排邮寄。
2.传真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注:截止日期结束前未发送传真件的,视为告知书送达。
(二)递交申辩材料。
1.递交方式。
(1)CA用户网上递交:企业登录“医药采购业务办理系统”-“信用”-“企业申辩”模块,按照办事指南提示提交资料。
(2)非CA用户现场递交:企业将《业务受理表》(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申辩说明书(企业自拟)和相关证明材料逐页加盖公章现场递交。
2.递交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注:以上递交资料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截止日期结束前未递交申辩资料的视为放弃申辩。
三、其他
(一)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业务受理室。
(二)联系方式:张老师0471-4966924
(三)疫情防控: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和体温测量。
附件:1.企业及涉及产品名单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邮寄信息表
4.业务受理表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3月16日